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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回头看”问题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4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2017年以来仍4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年至今,共对8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2928.4万元;2018年3月还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7家铁合金冶炼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327.9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二、责任单位 中共兴安县委、兴安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二:根据市工信函〔2018〕36号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对“两高”企业:兴安县松平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县伟业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在财政、价格方面的扶持政策进行了全面排查。2018年10月31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清理,目前,我县不存在对用电企业开展电价补贴的“土政策”。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不出台类似的扶持政策。 措施三:我县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的要求,积极推进现有的海螺水泥、兴安县泽源丰建材有限公司等建材企业引进新技术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四、验收情况 2019年5月3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兴安县整改办会同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兴安县财政局等单位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回头看”问题二),在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会议室审阅了相关材料,我县不存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验收组人员一致同意通过该问题的验收。 公示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兴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2526 ? ?? 联系地址:兴安县城南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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